2020年4月,全省PM2.5平均濃度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5%;平均優良天數27.3天,同比增加2.8天。2020年1~4月,全省PM2.5平均濃度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2%;平均優良天數86.2天,同比增加14.0天。
2020年1~4月,安康、韓城、咸陽、西咸、銅川、渭南、楊凌、西安、寶雞、延安、商洛、漢中、榆林等13個市(區)空氣質量均有所改善(按改善程度由高到低排序)。
2020年1~4月,關中地區PM2.5平均68微克/立方米,同
比下降21.8%;平均優良天數76.5天,同比增加18.2天。西安市PM2.5平均濃度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1%;優良天數75天,同比增加13天。
2020年1~4月,與去年同期相比,關中地區69個縣(區)空氣質量均改善,其中改善的前10個縣(區)依次為永壽縣、華陰市、民用航天基地、大荔縣、韓城市、潼關縣、千陽縣、王益區、白水縣、淳化縣。陜北地區26個縣(區)空氣質量均改善,其中改善的前5個縣(區)依次為延長縣、黃龍縣、志丹縣、宜川縣、清澗縣。陜南地區32個縣(區)空氣質量均改善,其中改善的前5個縣(區)依次為柞水縣、平利縣、旬陽縣、漢濱區、商南縣。
專家分析:
與2019年同期比較,2020年1~4月全省大氣污染擴散氣象條件略偏差。但2020年春節及疫情防控以來,主要社會活動強度下降,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有較明顯下降,這是同期全省空氣質量明顯改善的主要原因。
與2019年4月比較,2020年4月全省大氣污染擴散氣象條件基本持平。根據全省城市空氣自動站連續觀測數據統計結果,全省城市空氣平均氣溫偏低1.6℃,平均風速下降10%,平均濕度下降14%(相對值)。氣溫偏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臭氧(O3)污染上升勢頭,風速下降降低了大氣污染擴散能力,大氣濕度下降有助于污染擴散也減弱了顆粒物(PM10和PM2.5)的二次生成。因此2020年4月與去年同期比較,全省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持續改善,但不同指標和城市呈現不同的變化趨勢,造成這種變化的主要原因是同期大氣污染排放與氣象條件變化共同作用的結果。
從指標分析來看,2020年4月全省大部分城市顆粒物(PM10和PM2.5)濃度持續下降,大部分城市同期SO2和NO2濃度明顯上升,同期大氣濕度明顯下降削弱了顆粒物(PM10和PM2.5)的二次生成作用是其濃度持續下降的一個主要原因,但同期復產復工后城市燃煤和機動車污染增加是大部分城市同期SO2和NO2濃度明顯上升的主要原因。
進入4月份以來,關中大部分城市NO2和SO2濃度明顯上升,特別是NO2上升明顯,可能會對今年后期空氣質量改善和臭氧(O3)污染防控造成不小的影響,建議各地足夠重視,提前應對。